青岛:到2020年建成10座以上加氢站 2030年推广8000辆氢车(4)

三、实施风险管理 完善氢能产业的各类产品、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安全技术体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加强对氢能生产、储运和应用中重大

三、实施风险管理

完善氢能产业的各类产品、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安全技术体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加强对氢能生产、储运和应用中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严格做好安全风险化解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充分保障氢运输过程的安全,研究制定氢气运输路线规划和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对道路通行环境和应急保障条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选择安全水平较高的路线、避开人口稠密地带,并划定氢能运输车辆禁行区。

建立氢气道路运输路线实时监控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道路通行条件、交通运行状态、气候环境、路侧人口分布等进行实时采集和分析,协助管理人员进行调度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决策。充分发挥安全消防部门的管理职能,定期对制氢设施、加氢站和氢运输路线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治,定期开展氢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检验,制定详细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通过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四、重视人才引进

积极引进国内外氢能领域知名专家、院士组成专家顾问委员会,形成氢能产业发展智库平台,推动青岛市聚集高端智力资源,为青岛市氢能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技术和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为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科学建议。

建立完善的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机制。联合国内外氢能优势研究机构,整合企业和高校力量,建立院士工作站,通过柔性引进、创新人才交流合作等方式,与院士专家团队建立双向培养互动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引入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来青岛工作。加强电化学、新材料、汽车电子、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的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在青岛培育一批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等人才。为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提供信息、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帮助。

五、完善监管机制

完善加氢站的监管机制,明确加氢站监管原则和职责分工,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汽车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各区市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汽车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畅通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加氢站建设应符合《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34584)等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增强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资本对产业的放大作用,研究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社会性产业资本或私募风险资本参与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或进行直接投资。支持氢能企业根据各自规模选择在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鼓励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和基金对青岛的氢能、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汽车企业进行投资;鼓励银行、保险、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简化手续向氢能、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汽车企业提供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