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60万辆 建成加氢站30座(2)
(二)“生态主导”企业培育工程
引导省内整车企业及大型零部件企业加大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高效贯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服务等环节,补强补齐产业链短板,打造一批生态主导型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优势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培育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设计、制造、测试验证等全过程可靠性技术开发应用,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突出质量标准引领作用,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发展战略,推进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品牌国际化。
(三)“能级跃升”平台建设工程
立足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平台,加快集聚国内外领先技术、人才、载体等创新资源,招引具备全球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项目落户,促进土地、节能、环保等资源集约化利用、高效化配置,引导研发、设计、检测、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机构集聚,提升平台发展能级。重点择优布局一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提升发展一批特色小镇,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经济增长点。
(四)“跨界协同”融合示范工程
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和智慧城市等领域融合,培育“新能源汽车+”新业态。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应用,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大力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优化生产、服务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可再生能源消纳等需求,加强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V2G)高效联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加快汽车由传统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动空间升级,鼓励整车与互联网企业围绕智能座舱、自动驾驶、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新业务及低碳发展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发展汽车共享经济,创新电池租赁等新模式。加快统筹新能源汽车和智慧城市发展,加快车辆运行和基础设施、“城市大脑”、应用场景等方面最大化的协同,实现全面感知和车城互联,赋能城市交通优化和精细化治理。
(五)“内外畅通”开放合作工程
鼓励省内企业积极融入国内供应链上下游体系,着力打通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引导企业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推动产业合作由生产制造环节向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全链条延伸,重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升重要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评估体系,研判极端情形下供应链可能出现的中断风险,制定关键原材料、零部件供给能力的应对预案。
(六)“低碳智能”应用推广工程
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应用,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引导个人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持续引导和带动私人购买。以亚运会为契机加快智能汽车示范应用,优先在综合体育场馆、机场、旅游景区等短程接驳、路况稳定的路线开展L4级别自动驾驶汽车出行服务。在港口、物流园区等半封闭场所下开展无人物流服务,探索自动驾驶长途物流运输商业应用示范。结合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际,以争取杭州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国家级试点为目标,在公共交通、港口物流、海洋氢能、工业等领域开展差异化、多层次的氢能应用示范。
(七)“智慧高效”基建补强工程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多层次充电网络,完善城乡、城际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停车场一体化建设充电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区按需配建充电设施。鼓励以整车企业、第三方运营商为主体探索建设一批换电站,试点开展换电运营。健全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化和体系化水平。
协同推进智能路网设施建设。实施高速公路网智慧化建设、改造工程,推进建设杭绍甬高速、杭州湾大桥及连接线和沪杭甬高速的湾区智慧高速环线,以及杭州绕城西复线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建设,探索启动杭州萧山机场高速公路等智能化改造。选择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实施城市路网智能改造工程,加快建设集道路感知、车路通信、边缘计算、端端互联、多元应用于一体的智能道路设施,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智能化水平。面向智能驾驶“车路云一体”需求构建基础云控平台,依托5G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构筑智能汽车协同决策、协同控制技术基础。
有序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围绕G60氢能走廊和义甬舟氢能走廊,进一步加大储氢、输氢、加氢等氢能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打造布局完善的加氢网络。充分利用好现有化工企业富余氢能资源,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鼓励发展70 MPa以上高压气态储运技术应用,谋划大型氢液化工厂和液氢储运体系,探索应用管道输氢、固态储氢、掺氢天然气输送等新技术。应对未来氢能大规模应用的供应需求,超前谋划氢能海外输入登陆站建设方案。
(八)“百项千亿”项目投资工程
聚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系统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做好要素保障,落地一批具备引领性、前瞻性、标志性的重大产业项目,提升项目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超过100项,预计完成投资总额超3000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同
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在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统筹。省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政策协同,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新能源汽车规划方案和工作举措,优化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上下合力确保规划顺利落地实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家组要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精准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升发展。
(二)优化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财政奖补、促进消费等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按规定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对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关键核心零部件国产化配套的企业支持。进一步发挥现有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作用,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业态培育。推动老旧汽车更新换代为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务、公交、旅游、物流、出租、环卫、通勤等领域汽车新能源化。鼓励地方在新能源汽车充电、高峰时段限行、停车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完善要素保障
根据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和未来主攻方向,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聚才引才优势,加快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型人才,引进和培育“IT+汽车”“AI+汽车”“技术+管理”等多种类型的复合型人才。拓展新能源汽车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保险企业、社会资本等机构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创新金融产品等专项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四)深化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上路测试、示范应用、标准制定和规则创新等先行先试,探索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高效利用和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法律法规适用性研究以及标准化建设。加快出台加氢站布局规划,进一步明确加氢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性质、审批流程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制氢、储运氢、加氢和用氢各环节标准体系。
(五)强化推进落实
根据规划各项任务,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统计体系,建立产销信息报送制度。做好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等工作,定期根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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