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对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10月13日,为进一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促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企业审查要求》《产品审查要求》《决定》)意见。

《企业审查要求》和《产品审查要求》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文件,自2019年6月1日施行以来,有力支撑了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对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上述政策文件的背景如下:(一)积极顺应产业变革,更好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近年来,汽车产业正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加速融合,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软件升级等技术不断迭代,产业生态加速演进、产品形态更加多元。同时,也衍生出新的安全风险,对企业和产品准入审查提出新要求,对汽车行业管理带来新挑战。因此,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顺应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和行业管理需要,加快修订完善《企业审查要求》《产品审查要求》,支撑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二)统筹现行管理要求,健全《公告》管理体系的需要。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健全标准制度体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优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规范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等政策,《公告》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为强化《公告》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便利性,有必要系统整合行业管理政策和标准最新要求,统筹纳入《企业审查要求》和《产品审查要求》,实现企业准入审查“一件通办”。(三)完善准入审查要求,切实保障产品安全质量的需要。汽车行业非理性竞争使得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选择通过压缩研发周期、降低零部件采购价格等措施加快产品迭代、压缩成本,可能导致产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难以有效保障,不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准入审查要求,强化企业研发生产能力、品牌和商标管理、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要求,提高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相应门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企业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通过“提高、增加、优化”三个方面措施,对《企业审查要求》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一个提高”,全面提高企业智能化、网联化相关能力要求和生产准入门槛,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通用要求以及相关企业软件升级、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切实强化企业产品安全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一个增加”,补充增加“集团化管理”要求,明确了集团化管理中下属企业能力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管理效能和行业资源利用水平,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三个优化”,一是顺应电动化趋势,合并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要求,增加新能源特种车底盘企业能力要求;二是结合细分行业特点和生产方式变化,增加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要求;三是注重减轻企业负担,结合产品变化和技术进步调整生产设备要求,结合产品研发特征不同,针对性弱化部分研发能力要求。

《产品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一是通过在《产品审查要求》中引入可靠性等涉及车辆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筑牢车辆安全底线,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结合现行标准、相关部门管理文件要求以及行业合理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规范和明确审查要求,提升审查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三是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为新兴技术应用搭建制度通道,支持行业技术创新。

《决定》主要修订内容: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中的四个附件,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并对正文中相关表述进行对应调整。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4.解读.pdf

ABEC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