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3)
(二) 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三) 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四) 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三、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的过程总称。
四、拆卸:将动力蓄电池从新能源汽车上拆下的过程。
五、拆解: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逐级拆分,直至拆出单体蓄电池的过程。
六、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运输、梯级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行为,包括暂时贮存和区域集中贮存。
七、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后的再利用,包括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八、梯级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九、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十、汽车生产企业: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进口商。
十一、电池生产企业:国内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进口商。
十二、回收拆解企业:经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核准,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十三、综合利用企业: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
十四、梯级利用企业:即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企业。
再生利用企业: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回收利用等的企业。
更多行业价值资讯浏览、分享,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爱电车网官方微信(xevcar)!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我爱电车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我爱电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400-6197-660-2 邮箱:news@xevca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