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建设利好政策不断 广州完成率不到20%(3)
更为关键,《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而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不过,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和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则不设具体的目标,仅是提出了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
“这对充电桩建设来说无疑是极大利好,之前主机厂虽然承诺协助车主跟物业沟通,但毕竟没有相关的条例来管理,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不一,扯皮时有发生。今后就不用担心物业的刁难问题,这实际上是为电动车车主减少了不少困扰。”国内一家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市场人士表示。
除了《暂行办法》,6月中旬,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据了解,广州市根据各类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其中,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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