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全(7)
(30)广东省 根据2014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5年广东省财政按照
(30)广东省
根据2014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5年广东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具体比例如下:
地区分类 | 新能源客车 | 纯电动专用车 | 新能源乘用车 | ||
出租车 | 公务车等 | 私人乘用车 | |||
一类地区 | 30% | 30% | 30% | 30% | 10% |
二类地区 | 50% | 40% | 50% | 40% | 20% |
三类地区 | 60% | 50% | 60% | 50% | 20% |
四类地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一类地区:广州市;二类地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三类地区:江门、肇庆市;四类地区:粤东西北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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