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发展小型电动车 做“小而安全”电动车成共识(2)
王秉刚也表示,不管我们发展电动汽车,特别是小型电动汽车的心情有多迫切,我始终认为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要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发展。这是整个汽车行业的首要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清华大学汽车系副教授,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副院长金达锋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了同样的观点。他率领的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新能源汽车团队一直致力于小型电动汽车的研究,其中安全性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整车技术研究所的车库里,就停着一辆车头凹陷的小型电动汽车,这是金达锋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正面碰撞试验的结果。这款名为“清远”的A00级车型于2012年6月开始研制,比Samrt大,比QQ小,一出世便在业内广受好评,经过不断修改、完善,2013年9月,在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的碰撞安全实验室进行了50公里/小时初速的正面碰撞试验,溃缩吸能效果十分好,让整个团队欣喜。
做“小而安全”的电动汽车,让电动汽车真正走入千家万户是汽车研究者们追求的目标。金达锋说,他和同事们希望“做老百姓买得起、愿意买、喜欢开的电动汽车”,所以安全必须是首要的保障。
区别看待小型与微型低速电动车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应该让公众了解小型电动汽车应该是A00级汽车,而不是街上无牌照的低速老年车和代步车,后者应该被称为微型低速电动汽车。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说,和传统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不同,微型低速电动汽车在严格意义上是否应该归入汽车类别尚有争议,其主被动安全性能与“汽车”不在一个层面上,需要全方位提高。“如果安全性能没有保障,上路和试点推广都应该被限制”,他说。
其实,微型低速电动汽车的安全性能不足还只是其短板的一方面。截至目前,其既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也没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还处于“野蛮无序”的发展状态,产品水平参差不齐。同时,其上路行驶也处于模糊地带,如何管理更是一道待解的难题。在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还未解决的前提下,放慢发展步伐不失为上策。
电动自行车协会的一位专家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他一直在关注小型电动汽车的发展,也在各种场合警醒小型电动汽车的发展不能走电动自行车的老路。他说,电动自行车因为归属不明,既不属于非机动车又不属于机动车,没有相关的标准和交通管理办法,带来了很多交通安全的隐患,电动汽车必须把各种标准明确了再发展。
上述接近工信部人士表示,在某种程度上,微型电动汽车拖了小型电动汽车的后腿,领导层之所以对小型电动汽车的发展迟迟没有明确表态,有部分原因是因为现有的大量微型电动汽车的遗留问题还没有明确。他表示,以他个人的看法,与其发展微型电动汽车,还不如引导各企业将电动汽车小型化,既可以适当降低成本,还能保证相对可靠的安全性能,同时也对发展传统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有推动作用。对于目前的情况,他不无忧虑地表示,切不可让人们一说起小型电动汽车就想起街上无序无牌的电动小三轮或是缓慢行驶的老年电动车。“应该让更多人知道小型电动汽车是清洁实惠、时尚安全的,是像smart这种年轻人也愿意选择的车辆。这才符合我们国家电动汽车的发展方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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