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第411批新车目录 288款新能源汽车车型申报

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42户企业的288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8户企业23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29户企业4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5户企业9个型号。

企业申报车型 图片来源:工信部网站

企业申报车型 图片来源:工信部网站

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11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十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459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295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64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019个,其中汽车产品607个、摩托车产品412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42户企业的288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8户企业23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29户企业4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5户企业9个型号。(详见附件)

值得一提的是,自8月下旬,我国多个部门连续印发关于汽车行业的相关通知,规范行业发展以及竞争行为。其中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期一年。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提升全行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汽车、摩托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引导汽车行业企业规范境外竞争行为、加强合规建设,重点围绕汽车行业企业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以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通知》规范支付指引及落实举措,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面向行业领域的账期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加大评估检查力度,提升账款支付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11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清单

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11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

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11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十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